下镇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措施。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字[2008]15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开展强农惠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乐训满为组长,黄丽芳、舒晓敏为副组长,成员有邱华明、尹新民、柳惠忠、陈小明、郑开武、陈小莉、柳湖北、占青平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舒晓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于4月中旬前,我镇强农惠农工作领导小组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对全镇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内容有: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土地政策落实情况。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镇派督查小组的工作汇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督促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查出的问题。
1、民政低保救灾资金账面收入数与上级拔入资金数有出入,低保资金尚有2万余元未发放;
2、小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上,但水管站帐目未健全,缺少工程预决算,招投标验收单等相关手续;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存在少量用于社会事务站发放工资,弥补工作经费等问题;
4、《土地承包基本情况登记表》有部分村未调查登记完毕。
三、取得成效。
采取多种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镇、村、组干部逐一深入到户,及时进行矛盾纠纷调处。成立了镇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抽调精干力量对06至07年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逐项进行了自查自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规范化操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责令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干事、会计及时对好帐,按规定给予纠正;
2、督促水利站、村级农田水利资金使用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手续;
3、责令社会事务站按规定给予纠正。
4、进一步加强与外出农户取得联系。
5、要求全镇各村6月1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承包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工作,条件成熟的村要开展合同签订与换发新证工作。
200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