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发改字[2008]11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行政许可服务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县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现就优化项目行政许可服务通知如下:
一、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限内所有新开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办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各科室不再直接受理权限内新开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二、新开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依据《上饶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意见和上饶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办字[2007]22号)。
三、需由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仍按原程序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科室受理及转报。
四、窗口受理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应切实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省发改委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在项目单位申报的材料齐全情况下,一律在三天内办结。
五、(一)窗口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报告
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受理
窗口负责人签发
下达文件
(二)审批、核准、备案所需材料。
1、实行审批制项目申报材料
(1)审批项目建议书
①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②项目建议书文本
③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
④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
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⑥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⑦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实行核准制项目申报材料
①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②项目申请核准报告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项目申请核准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
④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
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⑥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⑦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实行备案制项目申报材料
①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②项目建议书文本
③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
④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项目申请核准报告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由具备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项目行政许可 优化服务 通知
抄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8月8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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