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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乡2008年度血吸虫病防治

发布单位
南山乡 生成时间 2008-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2000C-0302-2008-0005 公开时限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根据《江西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我乡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2008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特制定2008年血防目标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度目标

对南山乡胡村村(3个螺点)、王坊村(3个螺点)、王石村(1个螺点)等7个螺点血吸虫病区域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二、任务与要求

1、全乡境内历史有螺区域要继续做好疫情监测巩固血防成果。

2、现有螺点的村要进行查螺灭螺、查病治病、查牛治牛,要在2008年达到传播阻断。

3、各行政村要建立并保存能反映当地血吸虫病病情、螺情、逐年动态变化以及达到各个防治阶段标准的各种图帐、卡、册、报表等血吸虫病防治资料。

三、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成立由吴乡长任乡长的血地防领导小组。各行政村主任为血防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帮助解决务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不得借故推诿。将血防工作列入各村政绩考核内容,对当年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村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加强部门协作。各行政村要主动配合卫生血防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用餐等问题,妥善处理好水产养殖与灭螺的关系,避免纠纷。

3、有螺点行政村毗邻区域要建立血防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落实处理好扦花田、交界地的查灭螺工作。

4、依法防治,积极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各行政村要加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传力度,利用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知法、守法和依法防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血吸虫病依法治理,达到《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中学、小学要开设血防知识课,特别要在感染季节(39月)有效地控制学生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各村要有永久性血防宣传标语或设立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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