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1、实行每季度督查一次,主要采取看、听、问的方式进行督查。
2、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发现问题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向党委汇报,采取组织处理,防患于未然。
3、每季度公开一次督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4、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工作实效。
督查内容:
1、对村政务、村务、财务及党务公开的督查,重点对上级部门到村、到户的各项政策性惠农、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村里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情况督查;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支部,党员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的督查。
2、对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工程项目督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阳光操作”。
3、对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重点是计划生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社会治安、救灾救济、扶贫帮困、殡葬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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