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文成镇行政村和村干部年终考评方案
(讨论稿)
为继续在新的起点上深化“三项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行为,建立健全村干部工作成绩与待遇相结合的绩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市经济强镇,建设和谐小康文成,经研究,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年终考评的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到具体工作项目中,总分200分,其中:工作考核140分,测评60分。另外设置奖励分项目(12分)和倒扣分项目(34分)。
一、年终考评主要内容
(一)工作考核:基本分项目140分
1、新农村建设(20分)
①资金筹集(6分):新农村建设争取到老板及其他人员捐助的(不含上级新农村项目经费),每1万元得1分;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人均捐资100元以上的,得3分(群众30%以上没有捐资的,该项不得分)。
②为民办实事(6分):除示范点外,投入资金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每项1分;5000元以上的为民为实事项目,每项2分。
③硬质化村道(5分):硬质化通村公路(3.5米宽以上)每公里2分,硬质化里弄小巷每公里1分。
④其他(3分):环境整治、改水改厕、殡葬改革、乡风文明建设等。
2、计划生育工作(20分)
①计生率达85%的,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②正常人口出生率不低于12‰的,4分(每少一个千百分点,扣1分);
③二孩以上结扎率85%以上的,4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④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达到全镇平均数以上的,2分;
⑤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达到人均30元的,5分(每少1元,扣0.5分)。
3、综治维稳工作(20分)
①综治室建设规范达标,综治队伍健全,软件资料齐全的,3分;
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100%,没有矛盾纠纷上交,3分;
③调解有记录、有登记,及时上报镇综治办,3分;
④重视信访工作,无5人以上集体信访、无重复多次上访,无赴县以上越级上访,4分;
⑤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率达98%,3分;
⑥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4分。
4、企业服务工作(20分)
①按要求完成企业用地征用工作,5分;
②没有群众阻碍企业正常生产,5分;
③积极支持企业合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业主好评(年终通过召开业主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5分;
④坚持科学发展观,全村没有环保未达标企业落户,5分。
本村没有企业落实户的,按有企业落户村的最低分计算。
5、农业综合服务(10分):
①农业病虫害防治宣传到位,没有发生大面积水稻疫病和虫害的,3分;
②积极做好动物(家畜家禽)疫病防治工作,各项防疫措施到位,没有发生动物疫病流行的,3分;
③积极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及时修理村委会管理的山塘水库、水渠以及其他水利排灌设施的,3分;
④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销售信息等)服务的,1分。
6、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工作(10分)
①防汛抗旱工作(5分):坚守防汛抗旱工作纪律,按照防汛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5分。
②林业工作(5分):森林防火措施到位,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得3分(以县森林指挥部掌握为准);做好护林、植树造林和林改工作,得2分。
7、社会保障工作(10分)
①民政工作(4分):由民政所考核给分。
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分):群众“参保率”90%以上,3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做好社保扩面工作(2分):由镇民心工程领导小组给分。
8、党建村建工作(10分)
①基层组织办公场所建设好的,2分,当年新建(改建、装修)的加1分;
②开展党建示范点,工作得到县委组织部、村建办肯定的,1分;
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1分;
④发展党员工作1分,全年没有发展1名新党员的不给分;
⑤流动党员管理工作1分(发现1例漏登、漏报、漏证扣0.5分);
⑥按月(或季度)正常收缴党费的,1分;
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的,1分,全年没有召开过一次党支部大会的不给分;
⑧开展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的,1分。
9、党风廉政建设(10分)
①村组干部勤政为民,没有受到任何组织处分的,5分;
②没有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3分;
③没有党员及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2分;
10、其他工作(10分)
其他村级工作,由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斟情给分。
(二)工作考核奖励分:12分
1、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在年终巡查中得到表扬和肯定的,奖3分;
2、其他工作迎接了县以上部门检查过关的,奖3分;
3、全年各级信访登记为零记录的,奖3分;
4、较好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的临时性特殊性工作的,奖3分;
(三)工作考核倒扣分:34分
1、迎接县以上部门检查没有过关,受到通报、批评的,倒扣5分;
2、全年各级信访登记在全镇最多的,倒扣3分;
3、发生5人以上集体赴县访的,倒扣5分;
4、因群众工作不到位,致使招商引资企业无法落户本村的,倒扣5分;
5、发生森林火灾的,倒扣3分。另外,每起处罚村集体3000元,处罚村主要负责人(支书、主任)各300元;
6、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又没有得到及时合法处理的,倒扣3分;
7、没有完成全年结扎任务的,倒扣5分;
8、没有完成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倒扣5分。
(四)民主测评:满分60分
年底,由全体党政班子人员、行政干部,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镇属站所(含计生服务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社会事务服务站、宣传文化站)负责人参加,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各村综合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现场公布。
二、年终考评奖惩措施
(一)坚决兑现“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评先资格,处罚村集体1万元(从土地收益分成和社会抚养费返还中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作检查,并取消所有奖金。
1、计划生育工作在县以上检查中被点名批评、通报、限期整改或重点戴帽管理的,或正常出生人口漏报(漏卡)率超出10%的,一票否决;
2、发生集体(5人以上)赴市以上信访,或发生赴京访的,一票否决;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防汛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二)奖励
根据综合考评最后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在春节放假前兑现。
村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好”票得票率居全镇前3名的,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三)处罚
在考评中倒数一、二、三名的行政村,分别扣除该村干部每人年底奖金300元、200元、100元,党委、政府将通报批评,村主要负责人必须在考评结束后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并制定出整改方案。
村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差”票得票率居全镇前3名的,取消年底奖励;“差”票得票率超过50%的,采取组织措施,直至免职处理。
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群众意见较大又不认真整改的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直至免职处理。
(四)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以及年终报酬挂钩。
三、年终考评办法
1、镇成立年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三个工作片片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人员为相关成员。年终考评时,分三个工作小组,按三个工作片交差进行考评。
2、考评组采取查、听、看等方式对各村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村干部进行背靠背谈话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全镇排名公布,并记入村干部组织档案。
3、考评时,各村要召开由全体村干部、在家党员、各小组组长、部分村民代表(每组不少于2人)、“三老”人员代表等参加的年终考评述职大会,村干部依次在会上口头或书面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4、考评结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进行全镇通报。
200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