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县长热线办:
贵办转来的关于“玉山--南山—三清山旅游公路的改造”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玉溪线峡口水库段多处出现大塌方一事
玉溪线峡口水库塌方位于K17+300左侧,我局在第一时间就向上饶市公路管理局上报了水毁情况,在塌方处两端设立了醒目的反光安全标志牌,并用石块对路中间进行围拦,以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在上级没有拨付资金的情况下,我局已自筹资金,组织队伍进行抢修,预计在2008年8月15日可修复完毕。
二、玉溪线提速改造一事
根据饶府[2006]7号文件规定,公路建设责任投资主体是项目所在地县一级人民政府。如果要进行公路改造,应由玉山县人民政府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
回复不足之处,请指正!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