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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

发布单位
六都乡 生成时间 2008-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2000M-0401-2008-0033 公开时限    
 

 

 
 
 
 
 
六发[2008]35
 
 
关于印发《六都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保障我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制定《六都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115
六都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玉办字[2008]59号《关于印发〈玉山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为重点,注重各地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成效。
2、激励为主的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各村和各单位更好的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行奖优罚劣。
3、年度考核与工程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和乡直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1、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造林面积核实率,林木成活率,造林合格率。
2、资金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地方资金投入情况。
3、经营管护情况。主要检查造林经营主体落实情况,林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1年工程验收内容
1)全乡森林覆盖率是否达到67.3%以上。
2)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是否达到20%,绿地率是否达到15%
3)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是否全面绿化,已实施土地整理和园田化改造的农田是否全央完成林网建设。
4)国省道干线绿化率是否达到80%,乡村公路绿化率是否达到80%,江河渠道绿化率是否达到60%,玉占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矿山是否全面实现复绿。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工程验收。年度考核和工程验收均采用村级和单位自查,县乡核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汇报、看规划、查图表、实地检查、访农户等方式进行。
(一)自查。每年7月,各村和有关单位按照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对本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面积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成果”(包括验收图、验收卡、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
(二)乡级核查。每年8月,乡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进行全面核查。
(三)上级核查。每年9—10月,接受市、县组织的核查。
(四)工程验收。20119--10月,接受省政府组织的工程验收。
五、考核成果应用
1、年度考核结果实行一年一通报,分行政村类和乡直单位类进行考核,对行政村类考核排名前6名,对乡直单位考核排名前3名,由乡政府授予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先进村或单位,全乡考核排名后3名且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村和单位向乡政府写出书面说明。未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的村和单位,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暂停国家和省级所有林业项目。
2、根据年度林木成活率检查情况,实行苗木费“乡垫村补”的奖惩办法,次年根据检查情况,林木成活率达到80%以上的,苗木费全部由乡垫付;成活率在80%--50%之间的,苗木费乡村各负担一半;成活率在50%以下的,苗木费全部由村级负担,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对个人连片造林5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在95%以上,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对个人零星造林在10000株以上,个人造林折算合格率在95%以上的,给予每株1元的奖励。
32011年工程验收后,对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乡政府授予六都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称号,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干部选拨任用的依据。对弄虚作假、虚报造林面积的,一经查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自2008年开始执行。
 
 
主题词:林业“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考核办法 通知
六都乡党政办                  2008115日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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