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温馨提示
一、参团旅游必须了解如下内容:
1、合理安排出游时机和线路;2、慎重选择旅游产品;3、认真研究合同条款;4、合理维权;5、防范旅途中的陷井;
旅游产品的成本构成要素包括: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娱乐活动和导游服务费。其中,住宿费和交通费会随季节有所不同,尤其对飞机线路影响较大。一条飞机旅游产品淡旺季的价格有时会相差百分之三、四十。这就是为什么每到旅游旺季,许多旅游线路会涨价的原因。
二、旅游行程与标准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包括:
1、日程:行程表中应注明出团、返回的时间以及各旅游环节的时间,其中包括:景点、购物、就餐和入住时间等等。
2、观光娱乐:明确观光娱乐景点及停留时间。注:事先弄清楚旅游目的地有哪些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3、交通工具及标准:交通工具如飞机可注明机型、航空公司:火车则注明快慢车、硬座或硬卧:汽车则注明国产还是进口、有无空调、几座。
4、吃、住宿标准:标明沿途吃住点的酒店名称。餐饮标准明确是几人几菜几汤,几荤几素。住宿标准应注明是几星级饭店还是招待所。需要注意的是,饭店准三星、准二星的提法不规范、签合同时要避免。
5、游客取消行程补偿标准;
6、旅行社取消行程计划补偿标准;
7、自费景点的数量和购物的次数:本项是旅游纠纷最集中的方面,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保险金额:关注意外旅游保险合同。该项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
9、预付金额;
10、导游服务;
11、应缴纳旅游费总额等。
此外,对旅行社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注明,有必要同时注明违约责任,这样可以在万一发生服务问题时,方便索赔。
三、 公民外出旅游注意事项
1、公民外出旅游要找信誉好、诚实经营的旅行社,注意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不要只比价格。低价位或超低价位有可能在行程中会强迫游客消费,从而落入旅游陷井。
2、外出旅游需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研究合同内容,旅游途中带上合同,检查实际服务标准是否与合同一致(如住宿标准、用餐标准等)。
3、身份证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小孩带好户口本,以便登机、入住酒店等使用。
4、游客要知道组团社、地接社、全陪、地陪、旅游主管单位等联系电话,以便在必要时候能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5、入住宾馆时,一定要检查门窗插口是否完好,入睡前要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
6、外出旅游必须要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7、警惕财产安全,随时做好三摸一拍(摸耳朵、脖子、手腕,拍钱包)。女士背包应放在前头,不要提在手上,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搭讪。游客逛街最好是三五成群,不买东西不讲价。
8、旅游途中警惕购物陷井,谨防以“老乡”名义的诈骗,购物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购物发票并妥善保管。
9、督促组团社按合同标准执行。如在旅游途中发现与合同不符内容,应督促全陪导游马上改进,如坚持不改的应马上向组团社及旅游主管部门反映。
10、旅游途中如需增加合同以外的内容(如加景点、去娱乐场所等),需和全陪导游商量,并取得同意,否则如生发意外,旅行社将不负任何责任。
11、现金要自己保管好,如遣失,是不可能向旅行社或保险公司索赔。 |